# 关于对二甲苯、瓶片、短纤期货及期权、精对苯二甲酸期权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6-05-14

[官方原文](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6/5/af741d41956845c7b6572b3c2cd4976d.htm) · [CEC中文详情](https://chinaexchangecirculars.com/zh/notices/czce-b3f8bb759085f8aa0f7c/)

## 公告要点

当日结算时再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重新确定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并调整折算后的金额。

整理内容以官方原文为准。

## 官方中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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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号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瓶片、短纤期货及期权、精对苯二甲酸期权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现将境外交易者参与对二甲苯、瓶片、短纤期货及期权、精对苯二甲酸期权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时间自北京时间2026年5月22日09：00起。二、交易合约PX2606、PR2606、PF2606和后续期货合约，以及以PX2607、PR2607、PF2607、TA2607和后续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合约。三、外汇资金的使用境外交易者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目前本所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折扣比率为0.95。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当日结算时再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重新确定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并调整折算后的金额。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对二甲苯、瓶片、短纤期货及期权、精对苯二甲酸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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