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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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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

生效时间
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

以上摘自公告正文,完整条件以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郑商函〔2025〕1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