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郑商所

关于开展2026—2028年度“商储无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查看交易所原文 ↗

公告要点

一、项目概述支持各期货公司为承担国家及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企业合理利用尿素期货开展风险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助力企业以市场化手段化解储备期价格波动风险。

以上摘自公告正文,完整条件以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郑商函〔2026〕951号

各会员单位、承储企业:为支持各期货公司更好服务化肥储备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储备风险管理,保障化肥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切实提升企业储备积极性,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现将2026-2028年度“商储无忧”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支持各期货公司为承担国家及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企业合理利用尿素期货开展风险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助力企业以市场化手段化解储备期价格波动风险。按照有关规定以费用支付的形式对期货公司提供服务进行支持,期货公司服务费用计算标准参照储备企业在参与风险管理工作过程中在尿素期货市场产生的交易手续费、持仓成本等。项目期限:2026年10月1日-2027年6月30日2027年10月1日-2028年6月30日项目品种:尿素项目服务对象:

1.按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全国各省(区、市)承担国家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任务的企业。

2.按照各省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各省(区、市)承担省级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任务的企业。

二、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备案主体备案主体为期货公司和承担国家、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企业。备案材料由1家期货公司和1家储备企业共同填写,其中期货公司须以总部名义申请,期货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方,负责提交相关备案材料。

(二)备案流程申请备案的期货公司及储备企业应在备案受理期限内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相关电子版材料,应确保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符合备案要求。

(三)注意事项期货公司须在备案申请书中明确2026-2028年度的化肥承储量(须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等材料一致)。项目结束后,相关费用上限依据相应的承储量计算。

三、备案条件1.储备企业须具备2026-2028年度国家、省级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氮磷及复合肥储备资格,储备企业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中标企业须提供合作方同意书并加盖双方公章,授权子公司参与项目的企业须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双方公章);

2.储备企业须开立期货账户;

3.储备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的复印件;

4.期货公司须以总部名义申请,为储备企业提供具体配套服务的可以是期货公司的分公司,期货公司总部或分公司应有尿素期货研究团队或人员,能够为承储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和服务说明文件。

四、费用支付备案项目顺利完成建设流程并通过结项评审后,郑商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期货公司积极履行化肥市场保供稳价义务、服务储备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储备风险管理,给予一定的服务费用支持。支持金额以企业参与风险管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手续费、持仓成本等作为计算依据。交易所对期货公司服务费用支持以企业实际中标的承储量为基础核算支持上限,1万吨承储量的支持上限为8万元,单个项目(按专用账户计算)费用支持上限为80万元。2026-2027年度项目具体费用支持结构如下(2027-2028年度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延续此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公告):一是交易手续费支持。以企业实际产生的期货和期权交易手续费据实计算。每1万吨承储量对应的期货、期权交易手续费费用支付上限为1万元。二是日均持仓量费用支持。为补贴资金占用成本,项目期间内企业的日均持仓量以140元/手的标准予以支持,每1万吨承储量的日均持仓量费用支持上限为7万元。

五、项目建设流程(一)项目备案申请备案的期货公司和对应服务的储备企业需满足备案条件要求,并如实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储无忧”项目备案申请书》(见附件)。

(二)备案审核及签订协议郑商所对申请备案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备案期货公司及企业。郑商所与期货公司及其所服务的储备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建设协议。

(三)项目实施完成备案的期货公司及企业应根据项目建设协议及备案申请书相关计划有序开展项目。备案企业应顺利完成国家、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按照自身风险管理需求开展风险管理操作,期货公司应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并根据郑商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开展宣传工作,接受郑商所的跟踪管理和检查。

(四)项目结项项目结束后,备案期货公司应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郑商所完成备案项目结项检查工作后,明确服务费用支付金额,结算相关费用。

六、申请备案方式请有项目建设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期货公司及企业于2026年10月26日—11月5日期间,将加盖期货公司(总部)及企业公章的备案申请书、承储中标证明材料以及其它项目申报中所需的材料进行扫描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wljfzhangchi@czce.com.cn)。联系人:张老师 0371-65612215 卢老师 0371-65610979 杨老师 0371-65613011 特此通知。

附件:

1.“商储无忧”项目备案申请书 2.“商储无忧”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郑州商品交易所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商储无忧”项目备案申请书附件2.“商储无忧”项目备案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