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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规则修订

关于修改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以及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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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0日交易时(即4月9日晚夜盘交易时)起施行。

生效时间
自2026年4月10日

以上摘自公告正文,完整条件以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0日交易时(即4月9日晚夜盘交易时)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