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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征求意见

关于就黄大豆2号等三个品种标准仓单注销日相关规则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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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涉及黄大豆2号、棕榈油和焦煤期货业务细则,当前为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2026年10月29日之前

CEC 根据公告正文整理,以交易所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2026〕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 2 号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完善黄大豆 2 号、棕榈油、焦煤三个品种标准仓单注销日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6年10月29日之前反馈至我所。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大连商品交易所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

电子邮箱:tangzx@dce.com.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商品交易所法律事务部

邮编:116023(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