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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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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其中,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的修改,自2025年7月28日结算时起分别在L2602、V2602、PP2602及以后合约上施行;

生效时间
自2025年7月28日结算时起

以上摘自公告正文,完整条件以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月均价期货业务细则》的制定,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其中,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的修改,自2025年7月28日结算时起分别在L2602、V2602、PP2602及以后合约上施行;其他修改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