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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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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点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0月13日(即10月12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燃料油期货FU2611、FU2612、F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生效时间
自2026年10月13日(即10月12日夜盘)交易起

以上摘自公告正文,完整条件以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上期发〔2026〕3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0月13日(即10月12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FU2611、FU2612、F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石油沥青期货BU2610、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