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要点
合约月份的调整自2026年2月10日(周二)起实施。
- 生效时间
- 自2026年2月10日(周二)起
以上摘自公告正文,完整条件以原文为准。
官方中文原文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的公告,内容为:〔2026〕4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合约月份的调整自2026年2月10日(周二)起实施。最小变动价位的调整自2026年5月11日(周一)起实施。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合约实施前的相关提示工作。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1.条文修订对照表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