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要点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一、同意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安达路240号的存放点镍期货交割库核定库容由10000吨增加至15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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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中文原文
〔2026〕231号
近期,我所收到集团交割中心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及其集团交割库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高新货柜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安达路240号的存放点镍期货交割库核定库容由10000吨增加至15000吨;同意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9号的存放点成为镍期货交割仓库存放点,核定库容5000吨,不设地区升贴水;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开展集团交割业务;
二、同意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逸仙路4088号的存放点镍期货交割库核定库容由10000吨增加至15000吨;
三、同意宁波保税区高新货柜有限公司位于宁波保税西区创业六路6号的存放点镍期货交割库核定库容由5000吨增加至8000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