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期货 AG:保证金、涨跌停与手续费

主力合约 AG2612 的参数如下,其他合约和适用条件见下表。

参数交易日 2026-10-23 · 12 个合约 · 官方来源

主力合约 AG2612

按 2026-10-23日终持仓量认定 · 持仓 283,688 手

一般持仓保证金
22%
涨跌停板
±20%
开仓手续费
万分之0.5
官方来源与参数日期

参数口径

来源
上海期货交易所每日交易与结算参数
交易日
2026-10-23

以上为相应交易日的交易所标准。具体合约、持仓性质及适用条件以官方规则为准;结算参数文件日期与交易日分别标注。

逐合约参数

合约一般持仓保证金套保保证金涨跌停板开仓手续费平仓手续费套保手续费持仓限额日内开仓限额(手)
AG2612 主力22% [2]21% [2]±20% [2]万分之0.5 [1]万分之0.5 [1]万分之0.2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61122% [2]21% [2]±20% [2]万分之0.5 [1]万分之0.5 [1]万分之0.2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2700 手 [规则]—
AG270122% [2]21% [2]±20%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222% [2]21% [2]±20%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322% [2]21% [2]±20%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422% [2]21% [2]±20%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519% [2]18% [2]±17%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619% [2]18% [2]±17% [2]万分之0.5 [1]万分之0.5 [1]万分之0.2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716% [2]15% [2]±14%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816% [2]15% [2]±14%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0916% [2]15% [2]±14%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AG271016% [2]15% [2]±14% [2]万分之0.1 [1]万分之0.1 [1]万分之0.05 [1]一般客户单向限仓:9000 手 [规则]—

左右滑动可查看完整参数表。“—”表示数据缺失,不代表零值。手续费按成交金额比例(万分之)或每手金额列示;单位未注明时保留原值。持仓限额与日内开仓限额分别计算,套保、个人客户及交割阶段的特殊规定以官方规则为准。

持仓限额依据

一般客户与会员限仓按单向计算;套期保值、个人客户及其他限制须另行核对。规则生效日:2026-01-01 ·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业务细则 ↗

合约阶段与条件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8000 手9000 手
交割月前第一月5400 手2700 手
交割月份1800 手900 手

原文单位:限仓数额(手)。逐合约表仅列可确定的客户限仓手数;其余以“—”表示。

原文依据与适用条件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非期货公司会员:18000;限仓数额(手);客户:9000;限仓数额(手)

交割月前第一月;非期货公司会员:5400;限仓数额(手);客户:2700;限仓数额(手)

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1800;限仓数额(手);客户:900;限仓数额(手)

套期保值业务指引

套期保值业务指引

第十条白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和套利交易持仓额度,所涉的一般月份是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涉的临近交割月份是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

第十一条按合约方式申请白银期货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按品种方式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白银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白银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套利交易持仓额度的申请应当在该套利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

第十二条白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注:表中持仓量、限仓数额为单向计算。

第三十一条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交易者(即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在每个交易编码上的白银期货合约的一般持仓应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白银期货合约一般持仓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

(二)持仓盈利交易者平仓范围。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所述方法计算的交易者单位净持仓盈利的一般持仓以及交易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三)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一般持仓与套期保值交易持仓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一般持仓;其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3%,小于6%的一般持仓;再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3%的一般持仓;最后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强制减仓基准日结算价6%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上述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四)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盈利6%以上的一般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6%以上的一般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6%以上的一般持仓分配实际平仓数量;盈利6%以上的一般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盈利6%以上的一般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6%以上一般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交易者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3%以上的一般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利3%以下的一般持仓分配;再有剩余的,再向盈利6%以上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不再分配。

参数变化历史

按交易日比较参数;记录日期不代表公告生效时间。

现有记录中暂无可比数值变化。

数据补录与口径变化 (2)

补录数据本身不能证明交易所调整了参数。

  1. 持仓限额 没有可比较的限仓数值 → 本合约客户限仓: 2700 手AG2611 · 对比交易日 2026-10-21
  2. 持仓限额 没有可比较的限仓数值 → 本合约客户限仓: 9000 手AG2612, AG2701, AG2702, AG2703, AG2704, AG2705, AG2706, AG2707, AG2708, AG2709, AG2710 · 对比交易日 2026-10-21

公告时间线

按发布日期列出涉及本品种的公告。

  1. 关于拓展套利指令适用品种的通知
  2. 关于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3. 关于调整白银、铜品种套保持仓额度自动转化标准的通知
  4. 关于调整黄金、白银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5. 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6. 关于调整黄金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展开其余 13 条
  1. 关于调整黄金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 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3.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4.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5. 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6. 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7. 关于调整镍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8. 关于调整白银、锡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9.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10. 关于调整白银、镍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11. 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12. 关于调整白银等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13. 关于调整白银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官方来源

以上数值取自2026-10-23 交易日的官方参数,未做改动。适用限制见持仓限额依据,以交易所官方文件为准。